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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十四五”节能减排的路线图和任务单落地。国务院近日印发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部署了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等十大重点工程,并从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完善经济政策等方面,提出了从八个方面健全政策机制的安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方案》对 “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为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方案》中的十大重点工程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其中,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中提到,要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完成5.3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中, 《方案》提出,要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重点工程涉及的项目内容大部分在 “十三五”时期已经启动。 《方案》结合能源消耗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状和趋势,提出了较为科学合理的目标。

  《方案》从八个方面健全政策机制: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

  在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方面, 《方案》提出,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同时,有序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

  为完善财政激励政策, 《方案》提出,各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研究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地区给予奖励。逐步规范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补贴。扩大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政策支持范围。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分担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

  《方案》还提出,要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

  此外, 《方案》还要求,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相关条件成熟后,研究适时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分析认为,一段时间以来,节能减排的推进得到了国家政策和补贴大力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工具,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将更多地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推动企业提高节能减污降碳水平。


文章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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