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十三五”各地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附件2
“十三五”主要行业和部门节能指标
附件3
“十三五”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注:2020年减排比例根据各地区地表水质量改善任务确定,重点工程减排量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提出的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确定。
附件4
“十三五”各地区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注:2020年减排比例根据各地区地表水质量改善任务确定,重点工程减排量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提出的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确定。
附件5
“十三五”各地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注:2020年减排比例根据各地区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确定,重点工程减排量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提出的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确定。
附件6
“十三五”各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注:2020年减排比例根据各地区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确定,重点工程减排量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提出的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确定。
附件7
“十三五”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注:“十三五”期间主要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和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相关指标根据重点行业减排潜力、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等因素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省份。